法官下乡走访当事人。(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小范婷 通讯员 邹晴
简案快办
“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
“刚开始我和她合作很愉快。谁知,后来店里生意不景气,她就不愿意出钱了,还将我的货物全部拉到了她家里……”日前,在县法院立案庭办公室里,蔡某委屈地向立案法官倾诉。原来,蔡某经营着一家品牌内衣店,其朋友杨某以一张欠条入伙蔡某的生意,开始了两人的合伙经营之旅。经营后期,店铺生意出现接连亏损。杨某不仅拒不履行共同承担经营风险的承诺,还骗得蔡某手中欠条,并当众撕毁,不承认欠款事实。今年5月18日凌晨,杨某在未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店内价值7万元的货物全部拉回自己家中。蔡某多番讨要无果,最终将杨某诉至县法院。
由于此案案情并不复杂,在立案法官的引导下,蔡某选择了速裁程序。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沟通后,最终,蔡某与杨某达成和解,蔡某申请撤回起诉。“闹到了法院,原本以为几十年的朋友都没得做了,没想到通过法官做工作后,她主动向我赔礼道歉了,还承诺一周内就把所有的账目结算清楚。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蔡某笑得合不拢嘴。
记者获悉,2016年12月,县法院出台了《宁乡县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近三年来,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16242件,适用速裁程序、督促程序审理案件1500余件。
为提高办案效率,速裁庭简化开庭方式,在开庭时间和地点的安排上,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由双方协商或电话预约等形式灵活安排,不限于院内与上班时间。速裁案件达到了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审理快、文书制作快的“四快”要求。 同时,县法院还简化执行程序,除积极引导当事人当庭履行外,在案件结案后,跟进案件履行情况,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或快速办理强制执行申请。
繁案细审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除去简单案件适用的简易速裁程序外,面对繁琐复杂的案件,县法院也有自己独特的一套。自2015年起,县法院的院庭长逐步回归审判一线。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形势,县法院健全了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划分出10类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由院庭长带头办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带头示范作用。立案庭分案时,难案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发回重审的案件从院长开始,在院庭长之间轮流分配。对于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2016年8月,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因原一审事实不清且程序上存在问题而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该案分到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帅手上。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张帅围绕原、被告双方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由谁支付两个争议焦点,通过重审开庭,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明法析理,使双方当事人在法庭宣判后均服判息诉,没有再提出上诉。张帅还针对该案原审存在的程序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对原主审法官进行了业务上的指导,使之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水平。据统计,今年1至7月,县法院院庭长办案数达到4837件,其中,19件发回重审案件全部由院庭长承办。
记者获悉,2015年以来,县法院院庭长审结的案件调撤率达到65.7%,上诉率为8.06%,发改率仅为0.35%。资深法官办难案成为常态,效果突显。今年6月,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荣誉称号。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