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乡县2017年特大洪灾农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办函[2017]26号)文件精神和《宁乡县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8月29日县长办公会通过)的相关规定,各乡(镇)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县灾后重建地质灾害处险组、县国土资源局及地质专家联合认定后,现将初步认定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屋搬迁避让条件住户名单(第五批)向全县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如有投诉,请向当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乡镇国土所所长、乡镇党政办、乡镇分管领导、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87891987)反映。
特此公告。
宁乡县2017年特大洪灾农村毁损房屋
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下载表格请点击:http://qx-img.rednet.cn/ningxiang/uploadfile/2017/0901/20170901092123282.xls
附:初步认定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条件住户名单(第五批)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