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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洪灾损毁房屋将于7月31日启动建设

编辑:陶湘 2017-07-19 09: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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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记者 林佳妮 刘其洁)7月17日,我县召开2017年特大洪灾农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政策解读会议,就灾后农村损毁房屋重建展开讨论。副县长文平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了对重建对象的认定标准,并提出了特殊对象的重建处理方案。重建对象包括因特大洪灾造成唯一房屋全部垮塌户,以及严重损毁经县规划局组织鉴定不能继续居住户,审批程序包括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房屋倒地和县级审批六个环节,审批过后将于7月31日启动建设。

  会上还就各乡镇受灾户的特殊情况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文平表示,各乡镇干部要摸清灾情,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把精准识别、科学选址、公示审核、优质安全、验收核准、资金管理六个程序关口,建立健全的重建机制,全面快速地推进灾后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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