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现场。本报记者 小范婷 摄
本报讯(记者 小范婷)6月27日,流沙河镇组织镇安监站、派出所、交管站、城管队等部门对该镇赤塅村一处非法经营液化气的液化气站进行依法取缔。此次行动暂扣非法进行销售活动的液化气钢瓶25个,消除了一处重大燃气安全隐患。
在检查该非法液化气供应站时,执法人员发现,在一个10多平米的房间内,杂乱地放置着10多个液化气瓶,房间内无任何消防设施和防火防爆装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该充气站位于赤塅村一处民房内,旁边就是居民区,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经查,经营者尹某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法定经营手续,贮存场所无任何安全保障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此,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依法取缔,暂扣非法进行销售活动的液化气钢瓶25个。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尹某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居民区非法存放液化气危险性非常大,一瓶液化气灌装满后有15公斤重,一旦发生爆炸,后果非常严重。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使用瓶装液化气应向正规站点购买,不给非法站点留生存空间。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