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乡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0日前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登录宁乡人大网和“宁乡人大”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执法检查组提出。执法检查组对所反映的合理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依照有关法律办理,不再回复来电来信来访人。
联系地址:宁乡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行政中心1304室)
听取意见建议电话:0731-88980885
信访举报电话:0731-88981975
电子邮箱:1256368448@qq.com 宁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