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曲 杨铁军 摄

蓝天白云下的县城。 本报记者 孙新明 摄

昨天,我县城区风轻云淡、空气清新,让市民不由自主地深呼吸。图为蓝天白云下的亮月湖 通讯员 杨铁军 摄
本报讯(记者 彭凤 通讯员 彭大川)最近在户外散步人数不断增加,细心的市民发现,近段时间空气质量越来越好,和着春日花香,沁人心脾,非常适合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记者昨日在县环保局采访时,该局环境监测站负责人介绍,PM2.5自动检测系统数据对我县自1月20日起开展的春雷行动成果给出了答案。监测结果显示,2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天,3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天,达标率93.5%,空气质量稳步提高。
1月20日,我县召优化经济环境暨环保“春雷行动”部署会。会议指出,全县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部门要找准努力方向,履行好各自生态环保职责,落实春雷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县环保局作为县环委会牵头单位,快速落实县主要领导关于“春雷行动”的具体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执法行动。该局创新执法机制,体现公平、公开。“春雷行动”执法人员由执法、监测、纪检监察人员组成,并邀请媒体记者同行报道监督,检测人员同行,加快采样取证速度,保障监测数据准确;纪检监察人员同行,保障执法纪律严肃、作风清正;媒体记者同行保障执法公正,将执法、检测展示在阳光下。该局负责人强调,要举全局之力、聚全县之能,做到执法“铁腕治污、露头就打”,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整改“责任上肩、不留尾巴”、信访“明确责任、限时办结”,联合机制“顺畅联动、快速响应”,要一定要把各类环境违法的苗头打下去,把环境质量提上来。
截至目前,该局集中开展14次环保春雷行动,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检查企业367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环保问题近70件,已立案处罚59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44份,移送行政拘留4人,对2家企业的生产设施实施查封扣押。通过系列春雷行动严格执法,有效遏制了企业非法排污,我县空气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