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决定逮捕,依法以涉嫌窝藏罪对高某、周某明决定逮捕。
2016年10月12日,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因不满邻居文某英在其菜地里装摄像头,在拆除中与被害人文某英及其女儿姜利某、姜满某发生争执。后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将其中二人捅伤,一人捅死,随后逃离现场。犯罪嫌疑人姜某霞后联系上高某、周某明,两人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姜某霞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食物、衣服、手机卡、交通工具等帮助,设法帮助姜某霞逃跑。2016年10月24日,高某在接应姜某霞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艳 彭小凤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