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6年10月13日下午,县委巡察第四组向县民政局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第四组组长姚鹤舜代表巡察组进行反馈,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喻宏建作表态发言,县纪委副书记张毅主持会议,副县长陈德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第四组于5月19日至7月19日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共宁乡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两个责任”、“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资料,进行走访调研,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8月25日和9月2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姚鹤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民政局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在惠民利民、改善民生等工作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人事管理不规范;遵守廉洁纪律不到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人员官僚主义严重;个别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履职不尽责、不到位的问题时有发生;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支付费用,资产出租未实行公开招租,二级单位对外承包业务和货物采购未进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审批不严、发放不及时、支付程序不规范;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不彻底。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县民政局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姚鹤舜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二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三是注重项目资金监管,加强风险防范,要完善民政资金分配机制和公开制度,加大民政资金监管力度;四是着力作风建设,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喻宏建表示,县民政局党委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将认真履行局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深刻剖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整改。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落实;二是各线分管领导迅速召开所管科室、单位整改专题会,对问题进行梳理,实行精细化管理;三是根据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和各线上报的整改措施,认真制定具体方案;四是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挖思想根源,逐一整改;五是采取铁的纪律、硬的手段抓整改,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陈德奇指出,县民政局要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卸;要强化担当,务实落实整改要求,主动作为,抓好领导带头整改,强化整改督查问责力度;要把握契机,大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实效,层层压实责任、强力正风反腐、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巡察整改推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全县民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县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县委巡察第四组全体成员、县民政局机关全体干职工、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畅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