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公司的17名员工来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领到了被拖欠数月的工资。领到工资后,他们向该大队送上“人民公仆、情系民工”的锦旗,以表达心头的谢意。
今年1月8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某公司员工投诉。投诉者称,该公司拖欠17名员工工资,共计11万余元。就此,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进行立案处理,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调查后,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履行工资支付义务。但是,在规定时限之内,该公司仍未支付这17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针对这一情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县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迅速对案件予以立案处理,并对该公司法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6月3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赶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所拖欠的11万元工资发放到17名员工手中。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劳动者如果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一定要理性维权、合法维权,通过正确、合法的维权途径来追回自己的工资。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张永忠 周学军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