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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破获“跨省、部督”特大环境污染案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小凤 孙新明 编辑:陶湘 2016-06-08 10: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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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资料照片﹚

  “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会污染空气、水、土壤,甚至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按照环保法的要求,倾倒危废3吨以上就是触犯刑法。”近日,我县破获了一起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省首例特大跨省,并由公安部、环保部联合督办的环境污染案,涉危险废物达200多吨,非法倾倒区域跨湖南、江西两省,涉案人员多达18人,目前已有14人被刑拘。

  突现危废 县环保局紧急对现场处置

  “臭得厉害,人根本承受不住。”3月7日上午,灰汤镇不少村民发现,洞庭村附近的县级公路边,忽然多出了一批蓝色塑料桶,桶内不仅有黑色液体向外渗出,还持续挥发出严重的刺鼻性气体。灰汤镇一村民告诉记者,早上出来送孩子上学时发现,蓝色桶子这里一堆那里一堆,堆得很高。散发出一股恶臭,从下午开始就越来越臭,特别是到晚上,人根本受不住。在强烈的刺鼻气味不断刺激下,村民立即向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相关部门即刻向上级汇报了相关情况。在接到举报后,县环保局迅速派出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抽样取证调查。在现场,当监察人员发现气味异常浓烈刺鼻时,即刻采取了应急监测手段,对不明液体进行了PH试纸测试,结果PH试纸呈现红色。“说明酸性很强,初步判断这是一个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海丰说。

  随即,监测人员现场取样并报告了省市有关监测部门,马上采取措施转移了这批危险废物。根据3月8日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示的监测报告显示,该批液态废物PH值小于2,属于液态危险废物。杨海丰表示,一般的废物排入环境,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降解、中和,而危险废物具有强腐蚀性,还可能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一旦泄露有可能造成农田丧失基本功能。排入地下水,会污染地下水源,人和牲畜饮用后还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甚至造成环境的灾害性事故。

  为了避免发生次生事故,县环保局在将情况逐级上报的同时,对现场展开应急处置,通过现场收集,后经专业收集机构测量,这些蓝色桶装的危险废品总重达到24吨,《环保法》规定倾倒危废3吨以上就是触犯刑法,此重量已远远超过了刑事立案标准。

  顺藤摸瓜 揪出肇事化工厂

  因案情重大,3月9日,县环保局将当事人刘某移送县公安局依法处理。当天,我县启动了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多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对这起涉嫌污染环境案刑事立案侦察。

  “这批疑似危废的物品必须要查清来源和性质,是由谁拖到来的,准备进行怎么样的处置。”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延扬告诉记者,专案组采取了地毯式调查,并结合“天网”进行了卡口追踪排查,发现该批危险废物系一辆车牌号为鄂D66XXX的大货车从岳阳运至宁乡。随后,他们以运货车辆为依据,循线追查发现岳阳大洋化工厂存在重大嫌疑。

  就在专案组准备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侦察时,一条重要的线索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

  据事发地群众反映:司机在现场说,他在江西运输的时候,是没有坏桶子的。专案组推测可能不只是危害到了我们湖南,莫非是件跨省的案子?专案组通过对货车司机方某等人的谈话进行分析、比对,结合前期调查和走访的情况,利用大情报平台对线索进行排查、汇总,一条包括上线生产厂家、中间介绍人、下线处置者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链条逐渐清晰。

  跨省出击 1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4月21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对涉案人员、车辆进行蹲守、跟踪、抓捕,相继在长沙、益阳、岳阳等地分别抓获葛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益阳沅江当场查获正准备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4月26日至28日,专案组在株洲、衡阳、岳阳等地抓获易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在衡阳市衡山县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100多吨,在长沙县查获非法处置的危险废物20多吨。5月10日,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第二批环境污染类督办案件。5月11日至13日,专案组在江西宜春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将涉及江西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线索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对该起案件犯罪嫌疑人14人已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依法批捕11人,4名在逃人员正在加大力度进行追捕。

  涉事企业的当地环保部门对该案危险废物产生源头的大洋化工厂实施了查封,各地环保部门对丢弃在本地的危险废物及时完成了现场清理及安全转移工作,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至此,这起特大跨省,公安部、环保部督办的环境污染案告破。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小凤 孙新明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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