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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们注意了!不签劳动合同 需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华南 刘飞平 编辑:陶湘 2016-06-07 1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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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结办理了这样一个案子:用人单位本来按月发放了员工工资,但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结果员工离职时,企业还赔付了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老板被判赔员工双倍工资

  朱女士2015年1月7日至12月3日在我县某汽车4S店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未与朱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五险一金。朱女士遂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五险一金等相关费用46000多元。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女士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未与朱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这个规定,朱女士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10.7个月,月平均工资为2744元,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院判定用人单位某汽车4S店支付朱女士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6624元,并支付朱女士经济补偿金2744元。对于其它要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院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花钱买了个教训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曾卓智表示,《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根本大法。这个法律既是保护劳动者的,同时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保护。试想,如果这个4S店事先与朱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这样的冤枉钱就不要出了。

  曾卓智告诉记者,2008年修改的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签订劳动合同在一些大的企业已经执行得很好,但在一些个体经济组织中,还未引起足够重视。譬如一些商铺,雇主法律意识淡薄,雇佣员工有很大的随意性,尤其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曾卓智提醒广大用工者,只要在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企业不分大小,都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企业就有可能面临双倍赔偿员工工资的风险。

  “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忽视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出现劳动纠纷对簿公堂的事例屡见不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每年都要仲裁处理类似未签劳动合同的案件十多起。”曾卓智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记者在此提醒各位用工企业,《劳动合同法》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明确规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签订劳动合同非常有必要!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华南 刘飞平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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