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其宣传实践中,“进校园”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在法国巴黎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解释,非遗保护的具体思路与做法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等几个方面的内容。2011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四条有关“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规定,各级学校教育具有传承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与义务。这就把非遗的传承与传播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定性为全民职责。为此,有关非遗保护进校园的工作,便具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赋予了更大的使命。
我县非遗进校园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根据湘教通〔2014〕264号和湘教通〔2014〕426号文件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下发的《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的通知》长教通〔2014〕162号文件要求,县非遗保护中办公室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与东城学校、大屯营石家湾中学、大成桥中心小学等中小学校达成非遗进校园协议。麻山锣鼓、花鼓戏、周氏双龙舞、剪纸、书法美术等项目在校园开展相关传承活动,并建立了东城学校非遗培训基地,为宁乡第一个非遗传承、培训、展示基地。
我县非遗进校园相对长沙市其他区县而言,活动开展得更有特色,亮点多。一是进校园活动项目多。麻山锣鼓、周氏双龙舞、花鼓戏、剪纸和书法美术等项目,市级以上项目基本进入了校园。二是受惠人数多。近几年,超过5000师生接受了相关培训。三是传承人热情高。剪纸传承人刘章喜年逾70岁,自己筹资出版剪纸教材,坚持每周按时给师生上课。麻山锣鼓传承人杨天福70多岁,坚持每年开办三期以上的培训班,并能深入乡镇给师生教学,精神可贵。
然而,目前非遗“进校园”活动,主要是以口传、面授和展示、展演的方式在学校师生中宣讲,更多的宣传手段还没有实现。笔者认为,“进校园”作为非遗保护的一种思路和实践、一种策略与手段,必须丰富和拓展、深化和提升。学校教育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它有传承保护非遗的职责与客观条件,非遗保护的最终目的也明确了学校教育是传承非遗的重要途径与有效手段。在中小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可尝试设立乡土教育课程并将本地的非遗知识纳入乡土教材的主要内容,通过普及本地非遗知识,配套开展知家乡、爱故土、懂非遗、传文化的综合性兴趣培养与切实性乡情教育走进校园、走上讲台。为了提高非遗教学的课堂效果,加快各类非遗教材的编写进度,同时还应鼓励教师与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密切协作,通过课堂教学的互助实施与教材编写的互补配合,探索和建立非遗教育的特色发展之路。
非遗保护进校园还能给学生群体树立起正确文化价值观。所以,下一步还应该构建非遗传承的长效机制。通过非遗保护进校园,实现文化传承由知识普及到技能培训目标,以彰显非遗的文化价值、确立非遗的文化地位、唤醒非遗的文化自觉、培育非遗的文化自信、推动非遗的文化自强、推进非遗的文化传承。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杨新春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