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房票”安置制度是房屋征收或拆迁过程中,被拆迁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取得购房奖励的一种激励措施。我县“房票”安置制度按征收或拆迁补偿总额的50%作为“房票”本金,购买房屋交易中另按“房票”面额10%作为购房奖励。截止5月4日,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共计发放房票710张,金额1.6亿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已填发房票185张,金额7000多万元,目前有41户持票人申请了房票购房,成交面积达8000平方米。房票安置得到了拆迁户的广泛认可,预计全年将产生40万平方米购房需求。
顺势而为,把握机遇是关键
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制度的出台,抓住了发展机遇、吃透了上级政策、把握了县域实情、满足了民众需求,是上情、县情、民情共同之需。
房票政策顺应了上级政策的要求。2015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今年3月22日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湖南省随即召开会议提出要加快打通商品房与棚改安置房通道,今年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棚改计划的50%,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市县更要加大货币化安置的力度。我县实施的“房票”安置制度较好地把握了中央和省市的要求,有利于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实现去库存与市场化棚改相结合。
房票政策把握了县域发展的需求。“房票”安置既满足了我县棚户区改造的需要,也是化解我县目前的房地产库存的有效举措。2016年,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27个、9332户、76万m2,其中城区货币补偿项目7个、2407户。棚改项目个数多,拆迁范围大。以往棚改区拆迁由政府自建安置房,但建设周期长、成本高、后期物业管理难。大量建设,也挤压了商品房市场空间。“房票”安置有利于去存库、盘活住房市场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进而带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房票政策满足了百姓安居的需求。“房票”安置的推行有利于满足被征收人不同的住房需求,确保被征收人“有房住、住好房”。“房票”安置既可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期安置费用,也能多渠道满足群众需求,被征收户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生活便利情况,自由选择不同房源,不因集中在安置房小区居住产生心理差。同时,推行“房票”安置,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协议时就可申领到“房票”,可持“房票”直接入市去购买新建商品现房或二手房居住,这样既可保障资金只用于买房,又可从源头上杜绝拆迁户被诱惑参与地下六合彩或聚众赌博行为,资金安全有保障。
聚识而上,凝心聚力是前提
“房票”安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的拥护与支持是做好该项工作的前提。县住房保障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工作,确保“房票”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老百姓由开始的拒绝变成主动地接受,广泛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
用密集的媒体宣传凝聚广泛共识。利用报刊、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房票”工作。《今日宁乡》多次刊登《宁乡县房屋征收拆迁“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及其《操作细则》全文及政策解读;宁乡县电视台开辟“宁乡‘房票’发放进行时”专栏,对“房票”发放工作实时播报,对政策进行全天候循环播报,发放动态实时更新;在宁乡项目、宁乡网手机微信平台每周更新“房票”工作推进情况。
用细致的答疑工作拉近干群距离。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解疑答惑工作,争取老百姓对“房票”安置工作的最大理解、支持和参与。县住房保障局组织“房票”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加班学习、交流,针对白天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集中交流,形式政策统一口径,及时解答被征拆户心中的疑惑,让群众感觉干部就在身边,使被征拆户从开始的不理解变成了主动的接受。
用政策的长远利益引导群众支持。向群众讲明“房票”安置能够多渠道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保证他们有房住,住好房,是惠民工程。自4月5日以来,县住房保障局先后在玉潭街道、城郊街道、历经铺街道、白马桥街道、经开区等单位召开的征收工作动员大会上开展“房票”政策宣讲并印发了5000多份政策解读细则。经过政策长远利益的宣传,被征拆群众纷纷认识到这是一个好政策,选择“房票”安置的意愿明显增强,一些以往不好谈的被征收户也出现转机。
多措并举,优化管理是保障
方案科学、精心管理、优化流程,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县住房保障局突出“房票”安置政策的顶层设计,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实施办法,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专门的工作机构,使整个“房票”安置过程平稳有序。
广征意见制定科学实施办法。自3月份起,县住房保障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学习先进经验、进行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制定和完善了科学的“房票”实施办法:多次组织县征地办、县城投集团、县国土局、县法制办、玉潭街道、白马桥街道、城郊街道、历经铺街道等单位召开关于“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研讨会,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赴安徽铜陵等地考察学习“房票”安置先进经验;办法初稿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3月24日正式出台了《宁乡县房屋征收拆迁“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6]2号)。
成立专门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县住房保障局明确专门专班负责整个“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4月13日上午,县住保局召开“房票”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前期试行,宁乡县“房票”管理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明确由县住保局1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抽调了精兵强将组建专门队伍,具体负责全县范围内征收和拆迁“房票”的统一印制、登记、发放、结算、统计、管理、查验以及挂失补办等工作。
优化工程流程确保便民利民。县住房保障局安排“房票”中心工作人员专门对“房票”的兑付流程进行了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及服务对象意见,制定了便民利民的兑付流程;“房票”中心实行首问责任制,“房票”持有人对照“房票”安置物件清单上的要求整理好收件资料,一次性到“房票”中心实行兑付,同时为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设立了“房票”管理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下一步,县住保局将进一步在全县征收项目中全面推广房票征收,加快已领房票购房兑付结算工作进度。该局局长陈伟平表示,作为房票安置制度政策的发起者和执行者,住保局将进一步落实好、操作好房票安置政策,推动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全面进入房票安置时代,让这一重大改革红利最大程度地得以释放,最大程度地普惠于民。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洪波 谢兰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