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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十一月做这些事就算违法啦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畅 编辑:陶湘 2015-10-28 1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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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司机和相关人员的几种危险驾驶行为都要入刑了。该修正案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些新规定都得清楚了……

  1、学霸替学渣考试作弊

  替考,有的为义气,有的为钱财。但是,刑法修正案(九)推出后,无论是学霸也好还是学渣也好,替考都将构成犯罪。刑法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幼儿园幼师虐待小朋友

  近年来,幼师欺负小朋友、变态折磨、虐待小朋友的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行政处罚一下,草草收场。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仅仅失掉工作可能不够,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幼师被判入狱还不够,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用微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如今,朋友圈的信息量相当大。一条热点信息经常被无数次转发,动辄几万十几万的点击量。刑法第291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校车客车司机师傅,开车超载或超速

  在公路上开斗气车,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出了事故,极有可能构成犯罪。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5、当事人辱骂、威胁法官

  刑法第309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6、撒泼耍赖打警察

  既然法官们的春天来到了,警察们的春天还会远么?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7、医闹维护权益

  医闹是社会关注热点,也是政府管理的痛点。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8、私藏恐怖主义禁书

  私藏禁书要入刑,这在现代社会实在很难想象,刑法第120条,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畅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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