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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宁乡县2015年城市无车日活动的通告

编辑:陶湘 2015-09-18 09: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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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倡导人们自觉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构建低消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交通文化,从而减少空气和噪音污染,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生活质量。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速城镇化建设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2015年9月22日对我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管制时间:9时至17时

  管制范围:八一路、一环北路、一环东路、东沩南路与沿河路围合区域(含以上路段)。

  管制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校车、警车、救护车、通勤车、消防车及抢险急救车等特种车辆以外的任何机动车。

  对不按上述要求行驶的车辆,我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湖南省实施办法》第42条第7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或者既违反禁令标志又违反《通告》通行规定的,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42条第6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特此通告。

  宁乡县人民政府“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9月10日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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