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备受老百姓关注的我县出租汽车调价方案终于敲定!近日记者从县发改局和县交运局获悉,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从10月1日起,我县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2公里内7元,夜间(21时至次日6时)2公里内为8元。2公里以上续程单价每公里2元,每500米跳表一次,每次1元。
这次调价还涉及哪些内容?能否缓解出租车司机“开车难”和公众“打的难”?记者对此进行了相关采访。
困扰:出租车司机叫苦不迭
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被誉为现代城市的“窗口”,是城市客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城市居民提供个性化专属服务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我县出租汽车行业自2001年开始规范运营以来,至今已拥有出租车经营公司4家,出租汽车总量为468辆,主要车型为捷达车,分别为捷达398台、北京现代70台,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约850人,经营模式大部分为全额承包经营,只有100台实施“65/35”模式。毫无疑问,出租车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令人忧虑的是,我县现行出租车运价是2001年制定的,只在2011年和2013年对燃油费附加、计费方式进行了调整,随着出租车运营成本不断增长,现行运价标准已不能适应出租车行业的发展,导致出租车司机叫苦不迭,他们纷纷抱怨“开车难”,与此同时又反过来造成公众“打的难”。
据了解,我县自2001年调整出租车运价以来,由于燃油等价格上涨及用工成本增加,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成本大幅增长。汽油价格由2001年运价调整时的每升4.29元上涨至现在的6.49元,提价金额为每升2.2元,天然气工程于2007年3月入宁乡,现行车用天然气价格为4.92元/立方米。社会用工成本从2001年的年人均9548元提高到2014年的47615元(根据县统计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近4倍。
2011年5月根据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行联动机制,加收2元/车次燃油附加费;2009年9月起对97号汽油超过6.1元以上部分实行全额燃油财政补贴。虽然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让出租车司机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长,但出租车基本运营价格多年来没有调整,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增长缓慢,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比较是偏低的。众所周知,出租车司机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其收入低就造成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驾驶员来源紧缺和更换频繁也给营运和管理带来了影响,从业队伍素质难以提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县公共客运管理局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我县目前出租车起步价为5元/2公里(含燃油附加费)、续程车公里价为1.5元,而去年以来长沙市(县)、浏阳市等周边城市已陆续调整出租车运价并实际执行,与周边城市相比较,我县出租车的运营价格为最低水平。低起步价和车公里价造成驾驶员对短程运载积极性不高,拒载行为较严重;同时,乘客出行选择偏向低运价的出租车,也不利于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工具的合理分配,难免出现“出租车公交化”和“打车难”的现象发生。
破局:征求调整意见和建议
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为此,县发改局会同县公共客运管理局对长沙市(县)、浏阳市等周边城市出租车运价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和学习考察,配合长沙市成本调查队开展了对全县4家出租车公司的成本监审和测算。在此基础上,他们还以座谈,或以乘客身份,随机访问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司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征求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在综合考虑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出租车公司运营成本、出租车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比价关系以及周边城市运价水平等因素后,结合我县公共交通现状特点,县发改局和县公共客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定了我县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于今年8月6日召开了宁乡城市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整听证会,包括县财政、质监、消协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出租车经营者、消费者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们踊跃发言,一致认为调整出租车运营价格势在必行。
消费者代表表示,这次价格调整幅度不大,调整方案较为合理,作为消费者能够接受,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建议,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出租车行业的规范管理,对出租车营运时不打表、不找零、不出票等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出租车从业人员代表道出了数年来开出租车的辛酸苦辣,对政府部门即将对出租车运营价格作出调整,表示由衷感谢,期待这次物价部门能找准消费者与营运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作出科学的计价方案。
措施:出台新政缓解难题
近日县发改局《关于调整我县出租车运营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2015〕32号)(以下简称《通知》)出台,这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1〕47号)等文件精神,综合听证会代表意见、市民承受能力及周边县市相关价格情况,经县发改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就我县出租车营运价格进行调整的最新政策措施。
据悉,我县运价标准原来为全市最低,这次起步价虽然一次性调高了2元,但相对于周边县市,我县标准仍比长沙市(县)低,老百姓是可以接受的。
除出租车起步价和续程单价进行调整外,这次低速计时收费也作了调整:在时速12公里/小时(含12公里/小时)以下,累计每满2分钟计费1元;停车等候计费纳入低速计时收费,即乘客要求途中提车等候,累计每满2分钟计费1元。
空驶费调整为:以乘客乘车地点为起点,凡单程载客10公里以上,从10公里开始,车公里价按公里运价的50%加收空驶费,即每333米跳表一次,每次1元;乘客回程仍乘同一辆车返回时,则不得收取空驶费。
原来电召服务费为零,即时电召服务费调整为3元/次。即时电召是指乘客从约车到用车在1小时内完成的电话召车业务。
据悉,起步价中不再含有2元燃油附加费,实行气价与运价联动机制,即以目前我县车用天然气价格4.92元/立方米为基准价,天然气价格上下浮动1.5元/立方米时,起步价相应上下浮动1元/人次,执行时间由县发改局根据天然气价格涨跌情况另行确定。
据县公共客运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通知》明确规定,调价收益原则上主要用于驾驶员。据测算,在当前运营情况下,按原定价计费标准起步价白天5元/2公里、晚上6元/2公里,每个驾驶员每月收入3968元/月(144元/天)。调至起步价白天7元/2公里、晚上8元/2公里,乘客将平均增加开支2.64元/次,而每台出租车每天可增加收入150元,驾驶员可增加收入2063元/月,月收入增至6031元,即每人每天219元。
《通知》要求交运管理部门加强监督,严格监管出租车企业擅自或变相提高出租车租赁金标准的行为。要求明码标价,客运出租汽车要按规定统一使用由县发改局监制的不干胶明码标价签。同时,县公共客运管理局将在9月底组织计价器生产厂家对价器计费芯片程序进行调整,到10月1日,计费结构已作调整的出租车在营运收费时将按照本次出台的计费方式执行;计价器计费结构未作调整的出租车暂按原有计费方式执行。整个计价器计费结构调整工作须于2015年10月15日前完成。
很多市民反映,上下班高峰期打车困难,出租车早晚高峰时段出车率较低,因为有些司机选择在这一时段休息、吃饭、交接班。针对这一问题,新政上调高峰时段低速等候费、预约叫车服务费,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更为灵活,目的就是为激励出租车司机高峰时段上路运营,提高出租车高峰时段出车率,改善高峰时段供需关系,将调整出租汽车早、晚高峰的费用,也就是低速等候费,主要用来弥补低速或停驶状况下出租车的时间和油耗损失。另外,为提高电话预约叫车成功率,此次将即时电召服务费明确为每次3元,预约叫车成功率必将得到提高。
出租车运营价格调整后,出租车实载率短期内预计会有所下降,一部分乘客会因乘坐出租车需增加费用支出而分流转乘公共汽车,有利于城市客运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公共汽车较出租车运量大、人均道路资源占用少的优势。县交运局目前正部署相关配套工作,将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杜绝不按规定拼客、拒载、不打表计费等现象;通过教育和处罚等措施提高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治脏、乱、差等不良现象;继续认真落实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各项补贴政策。通过这次调整出租车运营价格,将引导我县老百姓选择合理出行方式,适当提高公交车分担率,缓解“打的难”难题。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李先强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