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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整治已刻不容缓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戴爽飞 编辑:陶湘 2015-09-02 15: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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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今日宁乡》曝光了县城区交通秩序的乱象,对一些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了“拍照留存”。照片上曝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多人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从中或许还能看到自身的影子。这些照片,非常明白地告诉我们:县城的交通秩序已够乱了,到了非下大力整治不可的地步。

  对城区交通乱象,我们应该感同身受,有切身体验。但或许见怪不怪,早已麻木,甚至不自觉地加入到添乱队伍中。外地人初来乍到,对这乱象感受更加强烈。不论是有自远方来、还是游子回乡,少不了要说句:县城很美,但交通很乱。前半句让人感觉脸上有光,后半句却令人脸红。

  衣食住行,人生要事,谁也少不了。人长有两条腿,总是要走路的。要出门、要办事,总少不了一个“行”。古人将“食有鱼、出有车”当作人生追求。现代人“食”的问题早已解决,“车”的问题,不少人考虑的是何时将手中的车换成豪车。县车管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县机动车数量正以每年30%的增速突飞猛进。古人“一日千里”的出行梦想,早已变成了现实。

  古人理想中的车,是马车,靠马车来牵引,跑马车的路便称“马路”。现在的车喝的汽油柴油或者使用电力,早已不能与古代的“车”同日而语。但跑车的路仍然称为“马路”。也称为“公路”,公路姓“公”,大概是因为归公家所有、由公众使用。人、车、路,构成了出行的要件。现在大城市里,人满为患,人多车也多,而“马路”的宽度总是有限的,于是矛盾来了,好一个“挤”字了得。如果大家各行其道,或许相安无事。倘若不讲规矩,“乱”便不可避免。国家制定《道路交通法安全法》、《公路法》、《机动车管理条例》等法规,为的是对人、车、路等加以规范,大家共同遵守,以绝“乱”源。

  交通的“乱”源,关键因素还是人。走在路上的是人,车由人驾驶、归人所有。如果人不守规则,就会乱套。譬如“闯红灯”,看起来是小事,被人戏称是“中国式过马路”。但这种行为,却触犯了法律,有可能给自身或者他人带来生命财产的损失。这样的事例很多,微信朋友圈里经常转发有这样的视频。但血淋淋的教训,并没有唤醒人们行动上的自觉,不少人依然我行我素、照闯不误。英国伦敦,人多车多马路窄,但去过的人都感觉交通秩序良好。英国人的良好素养,也体现在马路上。

  交通秩序,事关百姓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也关乎城市形象。大力整顿交通秩序,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形象工程。对县城的交通乱象的整治,不仅是职能部门的事,也是每个人的事。只要大家都讲规矩,遵守法律,交通秩序就会变得井然。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每个人,都是交通秩序整治后的受益者,同时也可能成为交通乱象的受害者。所以,为了自己、为了他人,我们都要成为交秩序整顿坚定的拥护者、积极的参与者,不做交通秩序的破坏者。

  治理城区交通秩序,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各部门也需要统一协调,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对不讲规矩、不守法规的人,要坚决依法惩处,从根本上改变县城较为严重的交通乱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戴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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