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8月25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宁乡支行获悉,该行通过报请上级银行批准,同意宁乡农村商业银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办同业拆借业务,核定该行人民币同业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均为11.73亿元,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1年。
据人民银行宁乡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11月改制运营以来,宁乡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稳健,各项业务风险可控,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全面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该行实现由粗放式向内涵式发展转变创造了条件,为新业务的拓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石。多年来,该行在业务经营中坚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宗旨,有效发挥金融支农的作用,积极支持了县域地方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主要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现代新型生产经营体系构建等提供了有效的信贷支持。为支持该行适应当前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市场竞争,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加和完善该行的业务品种和功能,人民银行宁乡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实施办法》,与上级银行积极沟通协调,报请上级银行批准同意该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办同业拆借业务,核定该行人民币同业拆入、拆出资金限额均为11.73亿元,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1年。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黎智勇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