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6月28日晚,记者接到市民喻先生的热线电话,称在人民南路一家即将开业的水上乐园,私接消防栓为其露天游泳池注水。记者赶到现场发现,路边的一个消防栓上接了一根白色水管,水管的另一头正伸入了某水上乐园的游泳里池,并在不停往里注水。由于水管与消防栓没有完全接好,一直在不停往外漏水,地上水流不断。
据了解,自今年2月1日起,《长沙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除灭火救援和消防训练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第十九条明确“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违法行为,授权水务部门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记者提醒,消防栓这样的公共设施是用来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重要力量,个别商家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私接消防栓并浪费水。消防栓在没有使用的时候,理应好好保护,一旦遭到破坏,最终利益受到损害的是市民自己。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邦德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