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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司机“捧红”行车记录仪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小范婷 吴晴 编辑:陶湘 2015-05-29 10: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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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不久前,成都男司机张某殴打女司机卢某的事件在网上引发关注,该事件除了引发公众对“路怒症”的探讨外,还让部分有车族关注起了另外一样东西,那就是行车记录仪。最近几天,“成都男司机同款”行车记录仪的广告语在网络上蹿红,各网上购物商城的行车记录仪销量也明显上升。不过也有车主担心,自己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网上花了一百多元买了一个。”在县城一房地产公司上班的车主高先生表示,一年前他便给车子装上了行车记录仪。“遇到刮擦、碰瓷或其他意外,有理无理都可还原事实真相。”高先生说。打开淘宝网,搜索“行车记录仪”,记者发现行车记录仪根据不同的品牌、机器的稳定程度以及摄像头的清晰度等不同,价格从百多元到近千元不等。一家网店客服表示,成都男司机打人事件发生后,行车记录仪的销量明显增加,下单客户多了很多。“这两年来,行车记录仪越来越受车主重视。”县城一家汽车用品实体店的销售人员表示,虽然最近几日销量没有明显增加,但总体趋势越来越受欢迎。“就像买保险一样,装了就多一份保障,在车主当中的受欢迎程度越来越高。”

  成都男司机打人事件后,经常需要出差的市民杨先生火速给爱车装了一个行车记录仪。“三百多元买的,高清,内存多少关键看插入的内存卡多大。”他对行车记录仪本身特点了解透彻,但他不能确定的是记录仪拍摄的画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此,我县湘宁法律服务所郭亚军律师表示,在法律上,任何未经篡改、修改的视频材料,都能作为证据之一,对警方在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上具有一定参考作用。但是,法律上不会单纯靠视频材料就作出认定,需要综合其他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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