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长期以来,信访工作陷入了一个奇怪的循环:不管遇到什么问题,民众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政府信访,很少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特别是在重大节庆、会议和活动等特殊、敏感时期,信访人普遍认为是各级领导要求维稳的重要时期,这时上访会引起领导和责任部门的高度重视,反映的问题就有可能得到解决,就算达不到目的,也能得些好处。迫于信访考核制度的压力,基层政府不得不“花钱买平安”。但结果往往是不仅没买来平安,却在信访群众中形成了“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
信访制度,是一种中国特色的疏解社会矛盾的制度,比起法律的条条框框,群众更愿意用这种低成本的方式反映问题,争取利益。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在立法方面突出“诉访分离、依法信访”的法治原则,已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共识。政策的落地更需要全民树立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那么如何才能让老百姓乐于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呢?首先,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访”。处理信访问题,每个环节都应依法按程序办,每个处理结论都要于法有据。“让法律的归法律,信访的归信访。”比如在涉法涉诉信访受理环节,案件是否受理,要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标准,而不是以当事人诉求愿望、情绪是否强烈为依据。案件进入法定程序后,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公正司法,既不能因当事人闹访而随意更改司法结论,也不能有错不纠、硬扛着不解决实际问题,更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简单地花钱买平安。在结案环节,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公正解决的,要依法退出法律程序,既不能有困难不解决,简单地推出不管,也不能任由当事人无理缠访、无限申诉,要对违法闹访行为严肃依法处理。
其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处理信访工作也应有法治思维,不能口头“法治”,行动“人治”。经常听到关于某某地方领导干部大接访或者“一把手”信访接待日的报道。这说明主要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但也有人治色彩。一切按规矩来,按制度来不更好?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为什么只有主要领导出面问题才能解决呢?这样做只会让让群众产生了官越大说话越管用,越能解决问题的想法,致使群众信访不信法。
再次,作为老百姓而言,要学着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常态。在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时候,主动去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加大对法制宣传的力度,开展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普法讲座,用身边的法律案例为原材料进行讲解分析,帮助群众增加法制意识,进而减轻自己的信访维稳压力。
最后,解决信访问题要形成合力。信访工作难,形成合力就不难。对于各种信访问题,不仅需要政法系统各单位间的分工协作,也需要政法机关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该基层解决的就不要推到上面,该部门解决的就不要推到地方。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把群众的合法诉求解决到位,把不合理诉求和认识教育到位,把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把困难群众帮扶到位,确保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作者单位:县委党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艳红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