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两年前,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我被任命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经历了许多以前未曾接触过的东西,感受良多,受益匪浅。
干好本职工作和当好人民陪审员,这是两方面都要兼顾的。本职工作上该干好的事情不能应付了事,该出庭的时候也不能以工作忙为借口故意缺席。我每接到庭审的通知,总是预先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工作,有时事情太多就利用业余时间及时补上,做到工作和庭审两不误。
人民陪审员工作是一份神圣而庄严的工作,庭审是申张法律正义的舞台。这就要求我每一次庭审都要仔细聆听案件的基本事实和来龙去脉,只有在掌握案情的基础上才能有自己的见解并进而在适当的时候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才能充分履行好人民陪审的职能。我认为,人民陪审员要特别注意,发表自己的主张必须尊重法律、尊重事实,既不能扭曲法律,也不能歪曲事实。主观臆断,单凭想当然的认为这样或是那样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当有好的主张和见解的时候就要敢于表达。人民陪审员在合议时,与法官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应敢于坚持真理,依据事实发表意见。
“民以食为天”。依法打击层出不穷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品,是法官的担当与责任,也是人民陪审员的担当与责任。县人民法院通过对黄某“无根水”生产“毒豆芽”案的辨法析理及公开从严判处,彰显了刑法的谕示功能,教育了广大食品生产、销售者,震慑了一批心存侥幸企图打“法律擦边球”的食品生产、销售者,市场上一度销售火热的“无根水”浸泡的豆芽销声匿迹,呵护了宁乡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参加一百多次庭审的实践,近距离接触县人民法院,我感受到了法院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司法为民所取得的成效。我亲眼看到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官、书记员工作任务的繁重,他们工作中有时连走路都是带跑的。对他们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不由心存钦佩。在这里,我交到了朋友,交流了感情,从陪审经历中的收获是我无形的财富,使我受益终生。作为“编外法官”,我真的是从心里很喜欢人民陪审员这份工作。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朝秋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