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一道在沩江内驾船电鱼,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除没收电鱼设备外,每人被罚款1000元。2月10日晚,姜某等人的经历再次告诫大家,千万莫干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的事。
2月10日晚,县渔政监督管理站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沩江内用电鱼船电鱼。接到举报后,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相关负责人立即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与历经铺派出所民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沩江河金南社区一队地段水域内,执法人员发现双凫铺镇姜某等四人驾驶一艘机动船,使用一台汽油发电机非法电鱼。在现场,执法人员收缴机动渔船一艘、汽油发电机一台、逆变器一台及其他电捕器具一套,渔获物15公斤。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姜某等四人承认了自己非法电力捕鱼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除没收相关电鱼设备外,执法人员给予姜某等四人每人1000元罚款。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