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12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应辉,副主任周泽祥、谢文军、熊志扬、闵志平、彭曦明,以及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亮,副县长彭韬,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斌和相关县直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宁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宁乡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材水库水资源保护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县“一府两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张征等四位同志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筹备方案(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决定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5日在宁乡县玉潭镇召开,会期三天半。
贺应辉指出,新常态下要有新理性,要处理好钱与事的问题,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到位,就抓好部门预算的执行监督等方面必须坚持原则。就即将召开的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他要求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挥表率作用,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建言献策。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戴震寰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