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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文化应有取有舍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孙新明 编辑:陶湘 2014-10-29 1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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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争议。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郭巨埋儿”故事。

  说到孝道,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百善孝为先”的说法,我国古代还有“二十四孝”的故事。二十四孝,讲的是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在不同环境下、用不同方式行孝的故事。不过,在流传已久的“二十四孝”故事中,“郭巨埋儿”确实是其中一个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故事。鲁迅先生就曾对此明确表示“反感”,“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

  事实上,即使是严格按照传统的儒家理念,这种“愚孝”同样也是不被认可的。因为在儒家的伦理中,不仅包含“子女对父母之孝”,也包含“父母对子女之慈”,只有“父慈子孝”,儒家的伦理大义才是全面完整的。这种背景下,以“埋儿”方式行孝,不仅会让郭巨,也会让郭巨的父母显得“不慈、不义”。这正如孔子曾强调的,“陷父不义、安得孝乎”、“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可以想象,若让孔子来判断,像“郭巨埋儿”这样的“愚孝”,其实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孝,反倒是严重的“不孝”。

  笔者以为,“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当然非常重要和必要。但要有取舍,诸如“郭巨埋儿”显然并不应该在“弘扬”之列。公益广告是用于引导人们向善的,是鼓励大家传播正能量的。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行孝道,就要埋葬掉自己的孩子,放在现在无疑就是犯罪行为。传承不能教条,在古为今用的时候要知道取舍,尤其是这种公益宣传,千万不能让公益行动成了公害行动。实际上,除了“郭巨埋儿”,“二十四孝”中的许多故事,即便放到今天,仍是非常感人至深的,如“亲尝汤药”、“负米养亲”、“扇枕温衾”等。

  所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更好地“弘扬孝道”,对于“二十四孝”这类传统文本,除了在“分析具体事例”基础上注重领会汲取去“总体精神”之外,不妨多结合今天现实的生活需要和时代特征,以生动的故事续写、续编、传播新的“二十四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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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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