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从8月份至10月中旬,管理部已经受理了80多笔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但跨省的暂时无法实现,主要是因为跨省的“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许多个人提供的缴存和贷款信息无法查证,难以操作落实。”10月17日,记者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乡管理部采访时,该管理部副主任谭建明告诉记者。目前,宁乡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新政尚未“落地”,相关细则正在研究之中。
日前,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引发了市民广泛关注,尤其是文件中“二套改善性住房可贷款”、“异地贷款”的说法,让众多消费者充满期待。谭建明向记者表示,针对该文件的相关政策调整“正在研究”仍未实施,“执行细则的落地”还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但从8月份起,已基本实现了省内各市州及省直单位间公积金互认与异地贷款申请。其中,由于工作变动需要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的话,对于在长沙之外的市州缴存过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职工,如中途缴纳公积金无间断,现在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存满1个月,即可实现缴存异地互认,申请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长沙市内的转移,在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满6个月,且中途缴纳无间断,现在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存满1个月的也可互认。
他同时温馨提醒:缴存职工如需具体咨询相关问题,可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乡管理部或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孙新明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