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刘某不慎将一名行人撞死。事故发生后,他竟然选择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林山清迅速赶到现场,组织警力对案件进行侦破。9月25日8时许,交警成功将嫌疑人抓获。此时,离案发仅10小时。
9月24日21时45分许,S209线双凫铺集镇地段突然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名男性行人被一辆车当场撞死。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趁夜色驾车逃逸,现场只留下一些肇事车辆撞击后散落的碎片。接到报警后,县公安交警大队立即调集警力紧急开展工作。
在现场,县交警大队交通肇事逃逸侦破小组民警找到一块车辆大灯玻璃碎片、一个反光镜和些许其他小碎片,并断定这些东西是从肇事车辆上掉落的。通过仔细勘查,民警在大灯玻璃碎片上发现了一个“长城”牌车辆标示,并通过现场遗留的车辆反光镜形状判断车型为“皮卡车”。将这些信息一整合,办案民警认定肇事逃逸车辆为一辆“长城”牌“皮卡车”,侦查范围大大缩小。随后,办案民警采取调取路面监控视频等技术侦查手段,经过近5个钟头的紧张侦查,终于确定了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照号码和车辆运行轨迹,并且基本确定了其最后静止位置。
可是,通过车牌号码查询到车辆所有人以后,办案民警却发现该车辆所有人已于2008年意外死亡(后来查明该车辆当时已经出售,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线索突然断了。面对困境,办案民警并没有灰心,而是细心查询该车近年来在交警管理平台上留下的相关信息,顺藤摸瓜找到了该车现在所有人。通过调查,在案发当天,该车现在所有人并没有驾驶该车辆,且对车辆出行情况不明。通过进一步调查,办案民警锁定了车主所雇驾驶员刘某,将其确定为此案的最后嫌疑人。
25日8时许,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刘某。通过询问,刘某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事故发生后,刘某下车将被撞落的车牌捡起,便立即驾车逃离现场。逃到县城后,他将车藏于某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令他没想到的是,案件这么快就被交警侦破。随后,在刘某的带领下,办案民警在县城一小区停车场内找到了肇事车辆。经比对,该车辆受损部位和事故现场遗留物相吻合。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黄金飞 魏瑛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