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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读“孔明挥泪斩马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杨柏松 编辑:陶湘 2014-06-25 09: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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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重翻《三国演义》,看到“孔明挥泪斩马谡”一节时,颇有感慨。当诸葛亮与司马懿对抗街亭时,马谡自告奋勇要出兵守街亭,诸葛亮心中虽有担心,但马谡表示愿立军令状,诸葛亮才勉强同意他出兵,并指派王平将军随行,并交代在安置完营寨后须立刻回报,有事要与王平商量,马谡一一答应。可是军队到了街亭,马谡执意扎兵在山上,完全不听王平的建议,而且没有遵守约定将安营的阵图送回本部。等到司马懿派兵进攻街亭,围兵在山下切断粮食及水的供应,使得马谡兵败如山倒,导致重要据点街亭失守。事后诸葛亮为维持军纪而挥泪斩马谡,并自请处分降职三等。

  为什么要杀马谡呢?因为他立了军令状,军令状上面写得明明白白,如街亭失守,必斩之。军令状和我们现在制订的规章制度相似。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杀马谡,违反了制度,不杀马谡,无以服军心。

  然而,“挥泪”二字却又表明孔明杀马谡是复杂的内心。据史载:马谡自幼熟知兵法,才气过人。诸葛亮十分敬重他,行军打仗,二人常常促膝常谈,彻夜谋划。马谡提出的许多策略,都被诸葛亮运用,并产生奇效。孔明挥泪痛斩马谡,一来责怪自己用人失当;二恨收复汉的关键一战被马谡给毁了。三痛惜马谡也是一代将才,杀了难免心中忧愁。但最终,“公”把“私”压了下去,理智战胜了感情,挥泪斩了马谡。

  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对待部下所犯的错误,甚至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却没有孔明之“明”。不是按照国家的法律制度来办,而是从个人感情出发,轻描淡写,能免就免,有的甚至庇护、充当保护伞。这种包庇、姑容、放纵部下的做法危害很大。一是使违法犯纪的部下由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致使他们犯错的步子越迈越大,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终至铸成大错遗恨终身。二是领导干部知法犯法,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助长了一部分人违法犯纪的气焰。三是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国家、人民的利益。

  所以面对部下违了纪、犯了法时,不妨学学孔明,流泪归流泪,该“斩”的还是要“斩”。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杨柏松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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