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3月31日,县人防办在全县范围内对《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进行宣传,普及人防政策及知识。
据悉,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人防工程。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维护管理,省政府制定出台《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70号令),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新规规定,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外),修建防空地下室不低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当天,记者在大润发广场上看到,沿线摆放了宣传展板,现场还设置了政策咨询台,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并为市民解答疑惑,县人防办还出动了多台宣传车在县城进行人防新规及人防知识技能宣传、普及,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新时期的人防方针政策,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凤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