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自200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已连续12年四届保持国优称号。7月16日,省检察院控告处副处长罗江梅率队深入该院,检查验收新一届“全国文明接待室”。验收组高度评价了宁乡检察院各项工作,表示将把宁乡好的做法、经验在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三年来,县检察院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重要信件批阅制度、首办问责任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100多件;奖励举报人15人次,奖励金额2万6千多元;受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12件;救助刑事被害人12人,发放救济款4万3千元。集中力量息访秦某、谢某、陈某等多起越级上访案,得到上级高度肯定。
当天上午,验收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大厅、调解室、举报中心、案件讨论室等场地。罗江梅认为宁乡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控告申诉工作,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高标准建设接待大厅,为全省基层检察院作出了榜样。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宋一异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