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委政研室 黄亚雄
一、案例:从行政中心步行到崇尚百货
从宁乡县行政中心到崇尚百货的直线距离约为1.2公里,在适宜步行的范围之内。全程均设有人行道,途经金洲大道与花明北路交叉路口、新康中路和花明北路交叉路口,步行交通存在以下问题:
1、十字路口无行人交通信号灯。金洲大道与花明北路交叉路口、新康中路与花明北路交叉路口虽然设有车辆交通信号灯,但没有行人交通信号灯。行人要么通过判断车辆交通信号灯过马路,要么随意过马路。前者并不能给予行人全面的引导,即便是具备相关交通知识,能够明确判断马路状况,也存在观察判断费时的问题;后者则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2、斑马线设置不合理。金洲大道与花明北路交叉路口斑马线不明显,设置不合理。新康中路与花明北路交叉路口斑马线模糊,而且停车线在斑马线前。机动车行驶时,因没有到达停车线,往往越过斑马线继续向前行驶。据观察当红灯亮起的时候,仅有少数车辆在斑马线之前停下让行人通过,大部分车辆行驶至停车线才停车,这给行人带来一定安全隐患。
3、购物中心交通设置待优化。崇尚百货门前的停车场地狭小,单行线标志不明显,如图4所示,单行道出口交通引导线过于靠内,导致车辆只得逆向进入。如图5所示,车辆逆向进入单行道之后很容易发生车辆对向行驶,形成交通阻塞,严重影响交通流量。
从行政中心到崇尚百货,1.2公里联通的是县内两个中心区域,其交通状况具有代表性意义。就步行体验而言,人行道部分顺畅,但是由于行人交通信号灯缺失、斑马线不明显及不合理的问题,导致行人通过路口的时间大幅增加,同时也给机动车行驶增添了困扰。
二、交通、购物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
购物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表现形式,随着研究的深入,交通状况也被纳入到消费者行为的研究。早在1978年,哈里斯和威尔逊构建了一个关于消费需求的方程,其中交通成本(交通时间)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在哈里斯和威尔逊的基础上,奥本海默1991年构建了一个内生方程,把交通成本与商品价格作为对消费需求分析的主要变量,研究认为交通网络的地方性、联系性的变化,具有影响商业活动和价格分布的潜力,交通和商品价格之间存在互动联系。
理论分析结果在实证检验中得到验证。2007年,张文佳和柴彦威建立了购物出发时间决策和购物目的地决策的条件数学模型,利用北京市活动日志调查的第一手数据,分析检验了时间和空间对家庭购物行为的影响,认为不同的人群具有不同的购物属性,居民休息日的购物活动集中在离家6公里以内或者高密度的商业中心,购物地距离是影响购物目的地选择的最主要因素,而非商业密度。研究说明对居民消费行为影响最大的不是来自购物中心提供的多样化选择,而是交通的便利性。换而言之,城市空间结构及交通形态对消费行为的影响很可能大于商品的多样性和价格。
交通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非常重要。在宏观概念上,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的一个主要贡献就是在经济地理领域关于空间区位和国际贸易的研究。在微观层次上,则更多地表现在对地区商业活动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从最朴素的视角来看,交通时间的延长增加了居民消费的成本,抑制了社会消费总量,降低了社会商业活动的活跃度。所以,有必要在成本可控的条件下,改善交通秩序,全面提高城市交通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构建有利于城市消费的现代交通环境。
三、建议
为缩短交通时间、降低消费者综合成本、提升城市消费,特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路口行人交通灯。老人、儿童有可能不完全具备判断行车交通信号灯的能力,所以有必要在繁华街道路口设置行人交通灯,充分发挥行人交通灯对行人过马路的指引作用,提升便捷性,消除安全隐患。
2、规范斑马线。县内较多路口存在斑马线设置不合理现象,比如斑马线在停车线之后、斑马线上等待过马路区域和行车路径重合、斑马线模糊等,应优化斑马线设置,减少行人过马路和车辆行驶可能产生的冲突,使行人过马路更加便捷、安全,使车辆行驶更为顺畅。
3、优化车辆行驶引导线。崇尚百货停车区域的单行道上经常发生车辆对向行驶形成交通阻碍的状况,主要原因是出口处的单行标志线过于靠后,逆向行驶的车辆在从路口转入之前无法对路况进行有效判断。车辆行驶引导线应更加清晰,充分发挥引导线对车辆行驶明确的指引功能。
4、尊重行人路权,规范行车秩序。以行人路权为例,按交通规则,车辆在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避让行人。在美国无论是否有交通灯,行人过马路时,车辆提前完全停止,避让行人。虽然我国行人密度大,没有条件做到这一点,但是更应当维护行人路权,保证交通的便捷与安全。
5、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目前宁乡的公交车辆较少,服务时间较短,而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拓延商业辐射。便捷的公共交通有助于节约消费者的消费时间,相当于延伸了商业中心的覆盖范围,有助于商业发展。北京、上海和广州部分超市甚至私人提供免费班车这种具有公共属性的服务,充分证明了公共交通对商业的促进作用。发展公共交通也有助于在时间上延伸商业形态,柴彦威在2004年的一项研究发现深圳居民的夜间消费活动普遍比较活跃,夜间消费同时表现出明显的随距离衰减的趋势。目前宁乡公交车主要在白天运行,出租车普遍违规运营,延长公交车服务时间,规范出租车运营,有助于提升宁乡的社会消费水平。
四、改善交通环境的其他意义
1、改善交通环境与问改革要红利两者之间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我们现在所说的问改革要红利,其内核就是降低我国经济运行的成本,也就是降低制度成本,减少交易费用,提高市场经济发育程度,增强市场活性。而改善交通环境主要的作用是降低社会成本,与问改革要红利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
2、改善交通环境是建设幸福新宁乡的应有之义。近几年我国机动车辆的迅猛增加,对个体的行为模式和社会规范造成较大冲击,交通秩序不佳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是美国的17倍,是日本的28倍。交通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改善交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性与便捷性,提升居民幸福感,是建设幸福新宁乡的应有之义。
3、改善交通环境对建设全国文明县城具有促进作用。近年来进行的宁乡千人评测大会,交通等相关部门排名靠后,是因为交通是群众日常接触最多、感受最直接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群众容易产生不满。21世纪初,北京一对老夫妇到厦门旅行,每辆公交车上都有年轻人让座,老人非常感动,专门写信至厦门日报进行感谢和赞扬,引发了较大反响,极大地增强了厦门市民荣誉感,说明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对于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所以,营造好的交通环境,让宁乡人民感受到宁乡城市文明的进步,让外地游客感受到宁乡的城市气息,有助于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对建设全国文明县城具有促进作用。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