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局长宋登红在全省红盾护农启动活动上作表态发言
局长带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行动
开展农资识假辨假咨询活动
举办农村经纪人培训班
对农资产品进行抽样监测
近年来,县工商局立足“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红盾护农”四项工作机制,结合县域实际,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服务“三农”,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一、“经纪活农”畅通农副产品流通渠道
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思路,积极支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村经营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一)抓好培训指导。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各工商所结合辖区实际,深入调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确定重点行业农村经纪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二是完善培训内容。增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涉农合同培训内容,丰富农村经纪人的合同知识,指导涉农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农村经纪人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三是灵活培训方式。通过以会代训、“大走访”等活动,深入企业、农户、田间地头等进行一对一、实地指导培训。并采取与县科协联合培训的方式,充分利用培训资源,整合培训师资力量,提高培训效果。重点培育发展农产品营销、生产资料销售、农业技术服务和劳务输出等领域的农村经纪能人。截至2012年底,全县注册登记农村经纪人已达1600余户,农村经纪执业人员2800余人。(二)搞好典型带动。争取县科协、县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在全县筛选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带动作用的农民经纪人协会,对其予以表彰,宣传典型,带动全县农村经纪人做好做优、做大做强。(三)建立“绿色通道”。为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申办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实行“一条龙”服务,依法简化农村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农民凭身份证明、场所使用证明,即可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2012年以来,全县发展农村个体工商户4300余户,新增从业人员7600余人,注册资金1.76亿元;发展农村私营企业506家,新增就业人员6000余人。(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合作社的经营方向、经营行为及经营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指导帮助。同时,在依法登记、规范登记的基础上,做到咨询“零障碍”、注册办照“零收费”、优质服务“零距离”,为合作社登记创立良好环境。截至2013年3月,我县规范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947家,成员总数20832人,出资总额达8.29亿元。其中从事粮食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396家;从事烟叶种植的有23家;从事养殖业的有341家;土地专业合作社67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折算出资5290余万元;其余行业的有120家。
二、“合同帮农”支持“订单农业”发展
充分发挥合同指导管理、动产抵押的作用,创新措施提升涉农企业和农户信用水平,积极推进“订单农业”,促进农业生产朝专业化和地域特色化发展。(一)建立健全“合同帮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合同帮农工作领导小组,全县12个农村工商所均成立了农业合同指导服务站,并配备1-2名专(兼)职合同指导员,及时便捷地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二)发挥动产抵押登记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针对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需求不断增大的趋势,依法通过动产抵押登记为其融通发展资金。2012年办理涉农动产抵押登记22起,分别为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融资1.2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三)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加快涉农企业信用建设步伐。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誉的新理念,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培育了御邦大宗农产品交易所、扬翔饲料、万家春米业等6家规模企业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不断增加涉农企业的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对龙头企业合同管理员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信用与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三、“商标富农”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一)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引导。加快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申请和注册步伐,形成扶持一批、申报一批、核准一批的品牌培育梯队。对已经申报地理标志申请的,积极协调,尽快完成受理、初审、公示等有关程序。对符合地理标志条件尚未申报地理标志商标的,通过上门服务、专人负责等形式,主动帮助协调解决申请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对具有品牌优势、规模优势和发展潜力大的特色农产品,帮助其完善申报主体、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等申请和保护条件。截至目前,全县有效农产品商标342件,在该局的大力协调争取下,“宁乡花猪”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
(二)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一批优势农业品牌。以规模大、效益好的农产品企业为重点,加大服务力度,构建科学合理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梯次培育计划,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截至目前,全县拥有涉农驰名商标3件,涉农著名商标10件。“加加”酱油、“盘中餐”食用油、“盛湘”米业、“沩山”茶叶、“流沙河”土花猪成为饮誉三湘四水乃至驰名神州的农字号品牌。宁乡县荣获全省商标战略示范县称号。
四、“红盾护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一)以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为目标,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一是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促进农资主体规范经营。实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并出台了《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农资经营行为,实现了可追溯监管。二是建立健全农资商品的申诉举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第一时间内处理好农民群众申诉举报的农资案件并予以及时反馈,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2012年处理涉农消费投诉(举报)74起,为农民和相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效能。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网上监管平台,公示经营者信息、商品信息、经营者信用类别、典型案例、农资消费警示等信息。通过这一平台,汇集农资经营者和生产厂家的信息以及产品质量等监管信息,为实现信息互通、上下联动、增强监管效果提供保证。(二)以专项治理和质量监测为重要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损农、害农”行为。以春耕、夏播、秋种为重点季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农膜等为重点商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2012年,该局将全县672户农资经营户列入重点巡查范围,抽检农资商品18批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9起,切实维护了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