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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公司规定进销价格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吴晴 曾建强 编辑:陶湘 2013-04-17 15: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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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公司必须规定进销价格,不允许经营加价销售,由种子公司与经营者返点结算,价格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这是近日记者从物价部门相关会议获悉的。据悉,为确保我县农资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县价格监督检查局采取五大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管。

  该局一是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组、社区、农户,认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宣传农资价格政策,提供市场价格信息。二是大力开展农资市场价格监测,定期上报监测情况,切实掌握农资价格动向。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副公司和种子公司等经销企业对化肥、种子、农膜、农药等今年的备货量与往年同期比是否存在缺口,农民购买化肥、种子、农膜、农药等农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调查。三是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对化肥、种子、农膜和农药等农资的价格执法检查,纠正经营者明码标价不规范、互相串通、哄抬价格、恶意囤积等问题;并特别要求种子公司必须规定进销价格,不允许经营加价销售,由种子公司与经营者返点结算,价格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四是大力落实公示制度,督促农资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标准,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五是及时受理价费举报,“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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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晴 曾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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