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上来说,“中国式过马路”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了许多问题:法律意识的淡薄,“羊群效应”的从众心理,“法不责众”的思维定势,“人到车前必有让”的侥幸心理……这些问题其实可以归纳成一点,即闯红灯行为的违法成本过低,导致很多人置交通法规不顾,明知故犯。
过马路是一件平常的事。如果只图自己方便,不顾交通顺畅和安全,最终害人害己。根治这一顽疾的关键就是要提高违法成本,对其进行综合治理。关键还要抓长效。让闯红灯者“吃”罚单,是对闯红灯者的教训,也是对其他人的警醒,但要根治闯红灯这种习惯性、顽固性、广泛存在的陋习,必须建立一种长效约束机制,比如,安排交通协管员定时站岗提醒,加大对市民闯红灯的危害宣传等,要让市民真正从心底里建立起良好的交通法规意识,在潜移默化中逐步形成交通文明观念,让整个社会形成全民安全出行的氛围。就像全国各地严查“酒驾”一样,只有让其常态化、长期化,人们才能打消侥幸心理,真正走上文明出行之路。这可不单单是为了创建文明县城贡献力量,更重要的是,这是对自家生命的珍爱与敬畏。作为市民,首先就要自己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身素质。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龙佳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