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伟东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现摘要如下:
2011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打击犯罪,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08人,提起公诉992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年共不批准逮捕277人,不起诉49人。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2件38人。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多起。积极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对8名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又无法获得赔偿的特困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发放救助款3万元。
——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年共对35起案件进行了重点调查,走访部门单位13家,下乡调研26次,提出专题建言报告4份。
二、加大查办力度,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侦查终结15件15人,已提起公诉7件7人。
——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件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60多万元。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和职务犯罪分析,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份。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接受查询52次。
三、强化诉讼监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共监督纠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7件14人,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件8人,依法追捕5人、追诉4人、追诉漏罪6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31件486人,提起抗诉3件3人。
——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全年共受理民行申诉案46件,立案审查30件,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诉16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共审查减刑材料60份,纠正提请减刑不当4次,受理并有效处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206次,发现看守所违法行为23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纠正混关混押40人次,建议对4名患病在押人员改变强制措施。
四、自觉接受监督,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整体形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三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2012年工作思路
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第十三次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勇于担当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建设“四型”检察院为抓手,以开展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争创全省先进基层院为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实现“打造省会次中心、构建幸福新宁乡”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工作措施:
一、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大局上有更大作为。
二、要在查办职务犯罪、推进犯罪预防上有更大成效。
三、要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上有更大力度。
四、要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上有更大提高。
整理:宏伟 汉光 飞平 陈芳 小平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