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与安全”,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为201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围绕这一主题,我县将从加强宣传、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业服务行为等七大方面开展系列活动,促消费者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笔者从县消委获得了上述信息。
据悉,作为消费都权益保护年主题,“消费与安全”有如下几方面的含义: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今年,县消费者委员会将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食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张望宁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