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县公安局以扎实举措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蔡济时  黄江林  编辑:陶湘 2011-11-28 16:09:42
—分享—

  近日,因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相关信息,花明楼镇一家庭旅馆业主刘某被处罚款200元。年初以来,县公安局坚持服务与整治并重的原则,以扎实举措规范全县旅馆业治安管理,收到了显著成效。到目前,共办理旅馆类违法案件168起,行政拘留12人,取缔“黑猫旅社”32家。

  目前,全县共有已办证旅馆300多家,家庭旅馆300多家。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是全县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初以来,县公安局坚持服务与整治并整的原则,扎实推进这一工作。在加强服务上,该局采取举办集中培训班的形式,对旅馆负责人、业主、前台服务员等进行了全面的业务培训;建立专门的短信平台,经常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从8月11日起,组织对全县旅馆进行全面清查整治,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年初至今,该局共办理旅馆类违法案件168起,行政拘留12人,取缔“黑猫旅社”32家,有力维护了全县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秩序。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在168起旅馆类违法案件中,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案件占到了很大比例,有136起。《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如实登记住宿旅客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必须按身份证内容写到村组门牌号码)、房间号等基本信息。他提醒广大旅馆从业人员,一定要按这一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蔡济时  黄江林 

编辑:陶湘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乡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