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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使6万贫困人群应保尽保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龚再蓉  编辑:陶湘 2011-10-24 15: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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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中)在煤炭坝调研

  8月30日,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来我县调研,对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称其为“全市社会救助的一面旗帜”。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使全县6万贫困人群实现了应保尽保,多次受到了民政部、省市领导的称赞,2010年还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优胜单位”。

  5亿元低保金托起贫困家庭的希望

  2010年12月低保年审时,煤炭坝镇煤炭坝社区低保专干认为,连续吃了8年低保的低保户谢国强一家仍然比较困难,准备让其继续享受低保待遇。谁知,谢国强一家并不同意,主动退出了低保。此前的8年多时间内,低保金为这个贫困家庭提供了重要保障,为谢国强的两个女儿读完大学创造了条件。如今,她的两个女儿都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1998年,我县正式实施城市低保;2005年1月,我县正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从低保实施至今,全县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共5.1亿元,为数以万计的贫困户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一个个贫困家庭托起了生活的希望。

  “五化”程序确保城乡低保管理规范到位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社会救助创优等活动,全县城乡低保真正实现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今年1至7月,全县城市低保新增保障556户,退出保障1694户,提高保障标准205户,降低保障标准3053户;农村低保新增保障7132户,退出保障7427户,真正做到了“保障人口有增有减,保障标准有升有降”的目标。

  据县民政局局长陶文良介绍,严格落实“五化”工作程序,是我县规范城乡低保管理的一大亮点。陶局长所说的“五化”,就是社会救助工作审批程序化、发放社会化、公示规范化、评议民主化、档案标准化。在审批上,县民政局制定了专门的《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并特别注重入户调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县、乡、村三级必须做到户户上门,入户调查率100%。在发放上,全县城乡低保资金全部通过农村信用社按月发放到户。在公示上,要求所有低保对象必须在社会救助栏(或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开县、乡(镇)举报电话,增加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在评议上,每个村(社区)都成立30人以上的民主评议小组,所有申请低保的对象须经村(居)委会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各乡镇的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或联村干部参加民主评议,确保了低保工作的“阳光操作”。

  一整套严格制度规范城乡低保审批

  近年来,我县城乡低保对象保持在6万人以上。截至今年8月,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1154人。据县低保局负责人李新华介绍,为了做好这6万多人的保障工作,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付出了大量心血,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更加高效优质的推进,如部分乡镇个别村干部政策意识淡薄,以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就不会出问题,从而做出“用低保金撒胡椒面笼络人心”等违反政策规定的举动,甚至还有极少数群众采取不正当手段“骗保”、“要保”。

  笔者从县民政局了解到,城乡低保的审定有着严格的政策要求和办理程序,必须严格执行到位。如城乡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就必须按照户主申请、村(社区)低保管理服务中心初审,乡镇低保管理服务站审核,县低保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在低保管理方面,有“十三不准”的限制性条款,如: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的;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使用空调(家庭成员因病必需除外),购买贵重金银饰品或古玩字画等非生活必需品,自费参加高消费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等13种情形均不得批准享受低保待遇,已经批准的要予以取消。

  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还告诉笔者,在城乡低保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三项基本制度。同时,政策还明确规定,农村低保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保障,禁止拆户和分户;低保存折必须发放到对象手中,严禁将低保金实行再分配,严禁将低保金挪作他用;低保对象是一年一评而不是终身制,下年度需继续保障的,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每个低保对象必须无条件接受年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龚再蓉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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