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在家属的陪同下,姜某来到沙田派出所投案自首。至此,他已在外潜逃9年。而他的投案自首,离不开沙田派出所民警的细致工作,其中民警上门对姜某的家属规劝就达7次之多。
姜某系沙田乡新飞村人。2002年12月20日20时许,由于邻里忌恨,他在新飞村罗塘公路将下班回家的龚某拦住,并持事先准备的杀猪刀对其进行追砍,将其头部及右手砍伤。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的伤情属轻伤七级。
作案后,姜某迅速外逃。一直以来,我县公安机关始终未放松对他的追捕,并于2006年以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将其列为网上逃犯。“清网行动”铺开后,我县公安机关进一步加紧了对姜某的追捕。其中,沙田派出所民警接连7次上门,对姜某的妻子、女儿(已嫁)、妹妹、哥哥等亲属进行规劝,要求他们设法找到姜某并动员他投案自首。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收到了可喜成效,9月27日,在家属的陪同下,姜某来到沙田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了长达9年的潜逃生活。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蔡济时 周游
编辑:陶湘